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唐编办文件,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聘范围
从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在编人员中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具体选聘范围详见《2022年唐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名额
本次共选聘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四、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选聘唐河县委巡察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36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选聘唐河县民兵训练基地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选聘职位要求详见《2022年唐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6、未满试用期和未满原单位规定比较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2024年1月5日8:00至1月7日17:30,报考者登陆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tanghe.gov.cn/)、查看《2022年唐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tanghe.pzhl.net/),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报名申请、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295×413像素,20-100KB之间)及主管单位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考001岗位的,需上传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从事办公室或财会工作的单位证明(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报考002岗位的,需上传《士官证》原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
唐河县委巡察办和唐河县民兵训练基地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关注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4年1月7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关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确认时提交验证。
2、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
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2,达不到1:2的,岗位选聘名额进行核减。
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选聘唐河县民兵训练基地笔试内容为军事基础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选聘唐河县委巡察办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时事政治,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比较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确认的时间及要求将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时,发布递补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打印面试准考证。
3、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4、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比较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入手续。
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半年制度,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将不再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唐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唐河县常务副县长黄磊任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巡察办、县民兵训练基地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委巡察办、县民兵训练基地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